這些情況下,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只有了解商標,我們才能用好商標、保護好商標,和
東創網小編一起看看是那些情形吧。
在哪些情形下,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的情形包括:
1、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2、三維標志注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3、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以上的三種情形,商標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注冊商標,想要了解更多的商標知識,歡迎咨詢東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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