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也說過關于
專利優先審查的話題,但是說的大多是好的方面。但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專利優先審查雖然有很多優點,但也存在著弊端。到底是什么弊端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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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優先審查的弊端:
1、審查意見答復期限縮短 優先審查的
發明專利申請在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發文日起僅有兩個月的答復期限,而正常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起有四個月答復期限,答復期限縮短了一半。這對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來說都有不小的壓力,相對于正常申請流程來說,應對審查意見的答復時間更加匆忙,甚至因為倉促答復、沒有答在要點上而收到下一次審查意見。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的第一次審查意見答復的時間自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發文日起超過兩個月,但又在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起的四個月答復答復的話,則會被自動轉為常規審查程序,從而喪失了優先審查的機會。
2、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次數減少 對于審查員而言,自同意優先審查之日起, 發明專利申請在45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一年內結案,這將意味著優先審查的發明專利申請只會收到2-3次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就必須得出授權或者駁回的審查決定,相對于正常程序的發明專利申請,不可能收到類似于第四次甚至第五次審查意見,因此,很可能因為時間倉促導致審查員對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不徹底而做出對專利申請人不利的審查決定。
3、請求人僅需提交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信息材料 這在無形當中,增加了申請專利的成本。
專利優先審查就像一把雙刃劍,有利也有弊,所以我們在申請專利時,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審慎考慮,而不是盲目跟風。您還想了解什么專利知識,可以咨詢南寧東之智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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