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授權下證后,我們的專利發(fā)明人和申請人便具有了專利權,依法享有相應的專利權利保護。南寧東之智專利代理有限公司小編跟大家分享: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
根據(jù)我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專利權人享有下列權利:
1、獨占權,獨占權又稱之為“專有權”,是專利權人最重要的權利,意思是該項專利只能由該專利權人來支配、使用、處置,獨占該專利,其他人不管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組織,沒有得到專利權人的允許,擅自使用該項專利制造、銷售專利產(chǎn)品的,都屬于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2、許可權,又稱許可實施權或者許可使用權,是基于獨占權而產(chǎn)生的權利,指專利權人可以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可以將其簡單理解為一種租借關系,專利權人將專利租給他人使用,使用人支付專利使用費。
3、轉讓權,根據(jù)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通常見到的專利轉讓,都可以理解為專利的“買賣”,當然轉讓并不僅是買賣這一種方式,它還可以是無償?shù)馁浥c,也可以是抵押等。
4、專利權人的其他權利,如標記權或者標示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chǎn)品或者該產(chǎn)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通過標記,可以起到宣傳作用,有助于擴大產(chǎn)品的銷售。同時,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其他人了解這種產(chǎn)品是受到專利保護的,不能隨意仿造。除此之外,專利權人還具有放棄權,可通過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當然還具有訴請保護權,即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只要我們的專利已經(jīng)授權下證,作為專利權人便可以依法享有獨占權、許可權、轉讓權、標記權或者標示權、放棄權。
【本文標簽】 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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