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發明創造的新穎性是以申請日(或者優先權日)為準。但凡這個發明創造在申請日前就公開過了,一般情況下是無緣于專利了。但是特殊情況要特殊對待,根據《專利法》第24條的規定,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前6個月內,發生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可以享有寬限期,不喪失新穎性。和東創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他人泄密 如果他人在申請日前6個月內,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的內容,則該專利申請不因該泄密而喪失新穎性。
違反申請人本意的泄密包括以下情形: 1、他人未遵守明示的或默示的保密約定,而將發明創造的內容公開。
2、他人利用威脅、欺詐或者間諜活動等手段,從發明人或申請人那里得知發明創造的內容而造成的公開。
對于他人泄露的情形,需要注意: 1、被公開的發明創造內容必須直接或間接來自申請人,申請人是單位的,必須來自該單位。如果來源于另外獨立作出同樣發明創造的單位或個人,申請人就不能享有本條規定的寬限期。
2、泄露人不能是申請人本人,但可以是申請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包括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包括從申請人那里直接或間接獲得發明創造內容的人。
3、申請人須有證據或理由證明發明創造內容的泄露違背了申請人明示或默示的意愿。
二、在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 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發明創造,如果在發表之后的6個月內
申請專利,則該專利申請不因該首次發表而喪失新穎性。
1、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
2、不包括省以下或者受國務院各部委或者全國性學術團體委托或者以其名義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
三、在國際展覽會上的首次展出 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發明創造,如果在展出之后的6個月內申請專利,則該專利申請不因該首次展出而喪失新穎性。
所謂國際展覽會,即展出的展品除了舉辦國的產品以外,還應當有來自外國的展品。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包括在國際展覽局注冊,并獲得認可的展覽會,例如:世界博覽會、世界專業博覽會。
1、中國政府主辦的國際展覽會,包括國務院、各部位主辦或者國務院批準由其他機關或者地方政府舉辦的國際展覽會。
2、中國政府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包括國務院及其各部委承認的在外國舉辦的展覽會。
以上就是在專利申請日前公開也不喪失新穎性的情況啦,大家在申請專利時遇到類似的情況可以參考一下哦。但是
東創網小編還是建議有發明創造的發明人們,有方案就盡快申請專利哦,越早申請越有利。還想了解什么專利問題,歡迎留言改東創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