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產品是否必須標明專利號等專利標識嗎?什么又是專利標識呢?和東創網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吧!
專利標識是指與專利有關的文字、數字或圖形,如專利號、專利類別、與專利有關的公示語等。《專利法》第16條規定“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標明專利的,應當標明下列內容:除上述內容之外,還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圖形標記,但附加的文字、圖形標記及其標注方式不得誤導公眾。
應當注意,按照《專利標識標注辦法》第七條的表述,專利權被授予前在產品、該產品的包裝或者該產品的說明書等材料上進行標注的,應當采用中文標明中國專利申請的類別、專利申請號,并標明“專利申請,尚未授權”字樣。
如果是專利產品,那最好是標注專利號等專利標識,因為這是一個宣傳的點,能夠讓受眾更加信任自己的產品。
提示:在專利權被授予后標注專利標識的,標注行為應當在專利權有效期內,在專利授權之前或者專利權終止之后標注專利標識的,構成假冒專利行為,標注專利申請標記的,標注行為應當在專利申請日之后到專利授權之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構成假冒專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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