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申請專利時,經常會有遇到粗心大意的情形,會出現錯別字等情況,但是我們如果已經提交了專利申請文件,只能修改部分內容。例如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的內容修改,除個別文字的修改或者增刪外: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廣西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東創網小編給大家分享: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后不能修改的情形
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后,哪些情形是不能修改?
在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后,如果通過增加、改變和/或刪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看到的信息與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從原申請公開的信息中直接地、毫無疑異地導出,那么這種修改就是不允許的。
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后,不能修改的情形主要有下述7種:
1.將某些不能從原說明書和/或權利要求書中直接明確認定的技術特征寫入權利要求和/或說明書;
2.為使公開的發明清楚或者使權利要求完整而補入既不能從原說明書和/或權利要求書中直接明確地導出也不能由所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的常識直接獲得的信息;
3.增加的內容是通過測量附圖得出的尺寸參數技術特征;
4.引入原申請文件中未提及的附加組份,導致出現原申請沒有的特殊效果;
5.補入了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直接從原始申請中導出的有益效果;
6.補入實驗數據以說明發明的有益效果,和/或補入實施方式和實施例以說明在權利要求請求保護的范圍內發明能夠實施;
7. 增補原說明書中未提及的附圖,一般是不允許的;但如果增補的附圖屬于背景技術的附圖,或者將原附圖中的公知技術附圖更換為最接近現有技術的附圖,則應當允許。
以上便是關于專利申請文件提交后不能修改的7種情形相關內容啦,如果提交后我們還想修改很多核心相關的內容肯定是不太可行了,所以這也要求了我們在撰寫專利申請文件時就要認真仔細,不然會影響我們后期專利下證后享有的權利及授權率。廣西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東創網,33年專利代理經驗,不授權全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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