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和
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有什么?和東創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以上就是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啦,但是即使符合了這些條件也不一定能申請呢,還要符合申請專利的前提才可以,和東創網小編接著往下看吧~
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前提: 1、根據專利法第五條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不含生產方法)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想要申請發明和
實用新型專利,一定要看好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條件和前提,符合了再申請,不要做了無用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