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申請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時,要求是專利的說明書需進行公開,但是也會遇到有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的情況。廣西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東創(chuàng)網小編跟大家分享:專利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的五種情況
根據專利法規(guī)定,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應當滿足充分公開的要求。
根據專利審查指南的規(guī)定,說明書公開不充分包括以下五種情況:
①說明書中只給出任務和/或設想,或者只表明一種愿望和/或結果,而未給出任何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施的技術手段。
②說明書中給出了技術手段,但對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該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據說明書記載的內容無法具體實施。
③說明書中給出了技術手段,但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采用該手段并不能解決發(fā)明或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④申請的主題為由多個技術手段構成的技術方案,對于其中一個技術手段,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按照說明書記載的內容并不能實現。
⑤說明書中給出了具體的技術方案,但未給出實驗證據,而該方案又必須依賴實驗結果加以證實才能成立。
以上關于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五種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的情況,我們在撰寫專利時尤其要注意以上幾種情形,稍不注意就落入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的圈子里。廣西專利申請代理機構東創(chuàng)網,33年專利代理經驗,專注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代理,33年專利代理經驗,
13397812762
【本文標簽】 專利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的五種情況
【責任編輯】東創(chuàng)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