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指從未有過的、獨創、新穎和實用的專利技術或方法;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三種專利類型中,其含金量是很高的。所以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是最長,最長保護20年。而發明專利包括產品專利和方法專利兩大類。
1、發明專利——產品發明
產品發明,是指用發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如汽車、電、電話、飛機、設備、儀器儀表等發明。沒有經過人力的加工、屬于自然狀態的物質不是產品發明,如天然礦物質等。產品發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產品專利,產品專利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2、發明專利——方法發明
方法發明,是指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此處的“方法”,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計算機運行方法以及工藝規定的順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印刷方法、通信方法等。方法發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方法專利。我國專利法規定,方法專利的保護涉及到進口或者在我國境內使用或者銷售的用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這意味著未經方法發明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我們在申請發明專利時,還要注意一下自己想要申請的專利是偏向于產品還是方法類,要有所側重才行。廣西專利代理機構東創網,33年專利代理經驗,不授權全額退,13397812762
【本文標簽】 發明專利包括產品專利和方法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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