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專利權是可以轉讓的,那么只有專利申請號,能否轉讓呢?和東創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有了專利申請號能否轉讓?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的,所以申請專利,有了專利申請號后,我們就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的法定效力是如何的?
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將專利申請權有償或無償地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權利本身發生轉移,轉讓人不再享有權利。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因為,此項權利都是財產權,權利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按其意自由處分,而將此項權利轉讓給其他人,就是處分權的方式之一。
不過,在轉讓專利申請權時,發明人或設計人所享有的署名權和獲得精神獎勵等權利并不同時轉讓。也就是說,受讓人在取得專利申請權后,并不因此成為發明人或設計人,也不因此享有發明人或設計人的榮譽。因為這些權利屬于人身權,與發明人或設計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所以不能轉讓,也不能通繼承等其它方式轉移。
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并且,當事人應將合同副本提交給中國專利局,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根據上述我們得知,依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所以申請專利取得專利申請號后,也可以將專利申請權轉讓給其他人,轉讓專利申請權要簽訂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