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專利權人認為我的專利都已經授權了,我想怎么打上專利標識就怎么打,這樣的想法是正確的嗎?不正確,在給產品打專利標識時,也是有要求的,那該怎么做呢?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專利標識是指與專利有關的文字、數字或圖形,如專利號、專利類別、與專利有關的公示語等。《專利法》第16條規定“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識”。
標明專利的,應當標明下列內容:
(一)采用中文標明專利權的類別,例如中國發明專利、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專利;
(二)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的專利號,例如:中國發明專利 ZL201610699772.8。
除上述內容之外,還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圖形標記,但附加的文字、圖形標記及其標注方式不得誤導公眾。
應當注意,按照《專利標識標注辦法》第七條的表述,專利權被授予前在產品、該產品的包裝或者該產品的說明書等材料上進行標注的,應當采用中文標明中國專利申請的類別、專利申請號,并標明“專利申請,尚未授權”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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