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以前申請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是多少年?
我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202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未就溯及力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對新專利法生效前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及授予的專利權,根據修改前的專利法規定,保護期限為十年。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可否提交請求保護產品的局部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隨著產業發展,產品設計日趨精細化,成熟產品的整體外觀設計越來越難以創新,局部外觀設計逐漸成為外觀設計創新的重要表現形式,創新設計者對保護局部外觀設計的需求日益強烈。因此,為了回應創新主體的訴求,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明確了對產品“局部的”外觀設計給予專利保護。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請求保護產品局部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但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相關配套電子系統正在開發,因而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暫時以紙件或離線電子申請形式,提交上述局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我局將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后對上述申請進行審查。
三、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含該日)后的專利申請,申請人可否請求外觀設計本國優先權?申請人可否依照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三十條提交優先權文件副本?
本次修改專利法引入了外觀設計本國優先權制度,給予外觀設計申請人進一步完善申請、明確保護范圍的機會。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后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申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書面聲明,要求外觀設計本國優先權。但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我局將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后對上述申請以及作為要求優先權基礎的在先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此外,為了落實“放管服”改革,進一步便利申請人,本次修改專利法適當調整了優先權文件副本提交期限的相關規定。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后的專利申請,申請人可以依照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三十條提交優先權文件副本。
四、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可否依照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提交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請求?
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如發生重大疫情),一些發明創造需要立即在實踐中投入使用,以維護公共利益,但由于這種公開行為不屬于修改前專利法規定的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情形,會導致相關發明創造因喪失新穎性而面臨不能獲得專利保護的風險。為滿足防控疫情等非常情況的需要,這些發明創造在疾病治療等方面的及時應用,解決公眾健康問題,回應創新主體放寬不喪失新穎性例外規定的需求,更好地保護發明創造,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新增一項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情形,即: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為公共利益目的公開的。對于申請日為 2021年6月1日(含該日)后的專利申請,如申請人認為存在修改后的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的請求。但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相關配套電子系統正在開發,因而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暫時以紙件形式提出請求,我局將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后對上述申請進行審查。
五、2021年6月1日起公告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人可否依照修改后的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
我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202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專利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專利法未就溯及力問題作出特別規定。因此,對于2021年5月31日(含該日)以前公告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不溯及既往。
作為專利法的配套法規,目前正在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對專利權期限補償制度的相關內容,包括請求時間、屬于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的情形等作出了細化規定。專利法實施細則修改草案已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月11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廣泛征求意見和調研論證的基礎上,草案中建議專利權人應當自授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我局提出。
此外,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相關配套電子系統正在開發,對自2021年6月1日起公告授權的發明專利,專利權人可以自專利權授權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暫時通過紙件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權期限補償請求,后續再按我局發出的繳費通知繳納相關費用。我局將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細則施行后對上述請求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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